袋地通行權是什麼? (資產規劃,桃園資產規劃,青埔資產規劃,大園區資產規劃)

你知道袋地是什麼嗎?袋地通行權又是什麼呢?如果土地沒有辦法連接到對外道路,該怎麼主張通行的權利?又會產生建築線嗎?本文就也快速整理關於袋地的通行權申請及相關償金,讓你可以對袋地一特殊形式的土地,可以有更多的瞭解,並且也瞭解如何保障自身的通行權益喔!
 

袋地通行權是什麼?會產生建築線嗎?

 

「袋地通行權」是什麼?

袋地通行權也可稱為「鄰地通行權」。概略的解釋「袋地」,就是四周都被他人的土地包圍住,形成一種無法與公路連結的局面。不過,目前也存有一些特殊情況,亦會符合袋地定義

符合袋地的特殊情況
• 土地有對外公路,但必須付出高額通行費用。
• 抵達公路的路途過於危險。
• 連結公路的路徑不符合「通常使用」標準,例如農舍對外道路的寬度無法容許汽車通過。

在這種情況下,可依民法第787條的規定:「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,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,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,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。」所以在不是本身刻意致使與對外道路斷開的前提下,通常擁有路過鄰地的權利,也就是袋地持有人可以主張袋地通行權。

 

袋地通行權是什麼要注意那些?

 

袋地通行權的3大要件

行使並主張袋地通行權的必要條件包括:

• 土地沒有辦法與對外公路連結:因為土地沒有辦法與公路相連接,而造成無法通行及使用。
• 袋地非土地持有人刻意造成:形成袋地的原因,不可以是人為蓄意導致,例如原本有對外連結道路,但土地持有人為了爭取更多的土地空間,把原本的對外道路拆除而形成袋地。
• 對鄰地權益侵害最小化:在有通行需求且可合理爭取袋地通行權的情況下,必須將鄰地的侵害程度最小化,不可為求通行目的,枉顧他人土地因讓過而造成的損失,依民法第788條規定,開設道路也應支付償金。


 

申請袋地通行權的方法

依鄰地持有者的身分,可分為私人或國有,申請方式不同:

鄰地為私人土地:直接向鄰地持有人主張行使袋地通行權
• 但應保護鄰地持有人的權利,僅取通行的必要範圍施作,將土地損害降至最低。
• 對於鄰地因此所承受的損失,通行權申請者應支付償金。
• 如果原本是因為讓與或分割給鄰地而形成袋地,通行權申請者可免付償金給鄰地。
• 因為開設通行道路,使鄰地造成太大損失時,鄰地可請求通行權申請者購買通行地,以及因此產生的畸零地,價格由雙方進行協議,無法達成共識時,再由法院判決而定。

鄰地為國有土地: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提交申請書
• 按同意使用年度的地價為計算標準,支付償金為地價的5%作為年息,一次性收50年費用。
• 相關法令依據民法第787及789條

 

袋地是否可以蓋房屋?

那袋地也不適合蓋房屋,因為必須要有連外道路才可以蓋房子。試想,如果沒有連結道路可以通行,施工團隊及工程車該怎麼出入?而且建地範圍也必須依法參照建築線。建築線屬於法定劃分建築基地與道路之間的界線,所以建地與道路必須相鄰且連接,光是這個定義,袋地就不符合成為建地條件了。


 

袋地通行權是否會產生建築線?

袋地通行權不會產生建築線,透過法條787與788的程序及內容可明白原因。形成袋地後,首先面臨兩個需求:

第一個需求:要能從這塊封閉的土地抵達對外公路

• 方法:向鄰地申請行使袋地通行權
• 適用法規:787條
• 實踐概念:白話來說,就是被迫無路可走,所以拜託鄰地通融行行好,請求允許路過他的地盤,擁有「通行」的權利,方便我可以抵達連外道路。

上述為只可以路過,也就是只有通行的權利而已。

第二個需求:申請開路通行權

• 方法:開設連外道路
• 適用法規:788條
• 實踐概念:必須要有一條路可以通到自家基地,這樣才能形成所謂的建築線,但這條路不能無中生有,所以必要時,需向鄰地購買通行地及因此造成的畸零地,不讓對方無故承受損失。如此一來,袋地才可以順利連接公路,進而產生建築線。

若要使袋地擁有建築線,必須使土地與道路相連,便屬第二個需求。


總而言之,如果僅是想要可以由封閉基地通行到對外道路,只要進行袋地通行權申請即可。但如果想在袋地內搭建房子,就必須擁有連外道路,也就是必須花錢跟鄰居買地搭路。而且依不同種類的建地,適用的建築法規亦不同,建議事先與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法規人士進行諮詢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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